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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天津边检总站机关室外空调管道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2026-07-24 19:16:05 浏览量: 8

磋商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委托,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天津边检总站机关室外空调管道维修改造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边检总站机关室外空调管道维修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PYGP-2026-ZB-0589

二、项目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天津边检总站机关室外空调管道维修改造,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竣工并验收合格。(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项目预算

¥454,040.00(大写:人民币肆拾伍万肆仟零肆拾元整)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四)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由本人签字或盖人名章。

2.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复印件(须体现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或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或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3.提供2026年1月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4.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打印的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供应商若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

(三)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项目部人员配备:供应商须配备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提供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依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其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证书打印件(须由建造师本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要求及采购人的需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注: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公章,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

六、网上登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

(一)网上登记

1. 账号注册及CA数字证书办理

1)尚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先登录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易采平台运营中心(http://www.yicaie-bidding.com/aeps/pages/register/register.html)完成企业账号注册。

2) CA数字证书办理:平台支持e签盾和中招互连两种移动扫码签章方式,办理其中一种即可。具体办理方法见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易采平台运营中心(http://www.yicaie-bidding.com)“CA办理”页签。

中招互连办理费用:单位CA 800元/年,个人CA 200元/年;

e签盾办理费用:单位CA500元/年,个人CA200元/年。

(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607240900分至2026年07311700分,凭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录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易采平台运营中心(http://www.yicaie-bidding.com/),选择供应商/投标人登录项目报名中参与投标网上报名供应商登记,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完成供应商登记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详见《V4.0版本投标人操作手册》(下载网址:http://www.yicaie-bidding.com/download_content.html?id=6152)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00/本

3.平台使用费用:

100万以下300元;100万及500万以下500元;500万及500万以上800元。(平台使用费用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

1.供应商必须下载EPS格式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文件下载时间截止后,未下载过EPS格式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的,交易平台不再支持下载。

2.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

(三)现场踏勘

本项目定于2026年0803日上午10:00于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16号进行现场踏勘。联系人:唐警官,联系电话:15122087668。                       

1)因未能参加踏勘现场而带来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由其自理;

3)采购人在现场介绍项目情况时,应当公平、公正、客观。

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以更正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供应商在编写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及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踏勘环节为非实质性要求,各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斟酌参与与否。但因缺席踏勘,导致对本项目信息掌握不充分、不全面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投标地点及解密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80609:30(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递交

1.网上递交:

供应商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易采平台运营中心 (http://www.yicaie-bidding.com/aeps/login.html)进入系统:我的项目—参与投标—网上投标,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enc格式) 到平台系统。上传时,系统提示 “上传成功”的方认定为电子响应文件投递成功。请供应商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电子响应文件,确保其完整、正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系统将自动拒绝。

2.纸质响应文件递交:

所有纸质响应文件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交到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

(三)递交方式

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前,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纸质版响应文件(详见第三部分 磋商须知及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递交到指定地点,并领取《响应文件递交回执单》。
    网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识别或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

(四)响应文件解密

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线准时参加磋商活动,使用企业CA数字证书登陆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易采平台运营中心 (http://www.yicaie-bidding.com/aeps/login.html)进入系统,点击参与的项目——参与投标——开标大厅(点击“解密”,录入单位CA密码,在解密完成前请不要关闭解密界面),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远程响应文件解密等。

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6年080609: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线下: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第评标室。

线上: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易采平台运营中心(http://www.yicaie-bidding.com/

九、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谢薇

(二)联系方式:022-88391127-803

十、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16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唐警官

(四)联系电话:022-24739099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及开户信息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

(三)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电子邮箱、联系方式

1.邮政编码:300200

2.电子邮箱:lxq@tjpygp.com

3.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4.服务热线:

1)磋商文件咨询  招投标部  022-88391127

2)财务往来咨询  财 务 部  022-88391128

(四)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

1.单位名称: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大沽南路支行

3.银行账号:698198982

十二、质疑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竞争性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16号

联系方式:022-24739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16号美年广场2号楼309

联系方式:022-88391127

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lxq@tjpygp.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薇

电话:022-88391127-803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三、公告期限

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步在“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易采平台运营中心”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五、其他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阳光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易采平台运营中心(http://www.yicaie-bidding.com)“下载中心”中的“V4.0投标人操作手册”)

2.在平台操作时遇到包括注册和支付费用等技术问题,都请拨打以下客服电话;也可进入客服QQ群进行咨询。

客服QQ群:824248607、1003059041、343362125、1030670653

客服电话:0451-55555400、17303644698、17382864698

CA办理电话:400-6664-230、0371-86581173

 

 

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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